南寧糖業子公司天然紙業近年來連年虧損,經營情況欠佳,截至2012年9月末資產負債率已高達102.97%,已處于資不抵債的狀態。為充分發揮天然紙業的生產能力,確保資產保值增值,天然紙業計劃轉換經營機制,整體對外租賃,引入外部資金和管理,爭取扭轉虧損的局面,走出困境。據悉,天然紙業位于南寧市華僑投資區,具備年產3萬噸衛生紙、1萬噸擦手紙的生產能力。
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
1、天然紙業將全部生產設備、設施、辦公樓等整體出租給美納紙業,由美納紙業承租并用于生活用紙和其它適宜產品的生產、銷售。
2、租賃期共為5年,美納紙業每年向天然紙業支付租金600萬元。每3個月支付一次,每次支付150萬元。
3、美納紙業需向天然紙業支付租賃押金200萬元,合同期滿予以退還。若美納紙業因違約或其他原因造成天然紙業損失,天然紙業有權使 用上述押金抵扣。
4、美納紙業租賃天然紙業資產進行經營,應依法經營、獨立核算、照章納稅、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。在租賃經營期間,除天然紙業因收取 租金應繳納的稅費由天然紙業承擔外,其它包括但不限于工商、環保等 規費以及包括但不限于營業稅、土地稅、房產稅等等各種稅費,不管是 以任何一方名義繳納,均由美納紙業承擔,并按時足額繳付。
5、租賃期間,美納紙業必須保證租賃資產完好,并按照相關的規定對資產進行定期維護保養,維護保養費用由美納紙業承擔。美納紙業 不得將租賃資產用于抵押、質押,非經天然紙業書面同意,美納紙業不 得將租賃資產轉租、轉包給第三人。
6、天然紙業原有職工由美納紙業接收并負責安排就業。
7、在租賃經營期間,美納紙業因租賃天然紙業資產進行生產經營而產生的債權債務(包括或有負債)與天然紙業無關,由美納紙業負責。
8、天然紙業庫存的原料、成品、半成品等,由美納紙業按市場價格協商作價全部接收;配件、低值易耗品等,由美納紙業根據需要按市 場價格協商作價接收。